根据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哈编字〔2010〕17号)和《哈尔滨市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阿编发〔2010〕6号)精神,设立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全区性的综合报告,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的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印信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重要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搞好综合调研和专题调研工作,为区政府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年鉴的编纂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召开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工作,全区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区领导组织处理各部门和各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报送工作。
(六)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阿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制定全区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负责全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及报告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委员提案议案的办理及报告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考核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九)负责统筹组织推进“诚信阿城”建设工作,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诚信阿城”建设总体方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区政府系统办公室机关的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技术和安全保障,负责区政府系统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上网工程建设,指导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乡镇和街道网络工程建设,负责与上级政府计算机联网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制订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参与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承办行政应诉案件。
(十二)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单位的财务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有关单位财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为区政府领导提供交通运输通讯会议场所来宾接待等项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搞好办公室的党群和老干部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的外事侨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人防工作。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53721153/53766301